企业产权转让项目立项、实施
审批事项目录
审核 / 审批所属企业产权转让项目。其中老字号企业,所属一级、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以及情况特殊企业的国有产权对外公开转让和不符合 32 号令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规定的产权协议转让项目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企业
全资或控股二级企业
涉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及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要求的国有产权转让事项除外。
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产权转让项目
1、立项;
1.1、关于转让×××股权的请示(需上传,附参考模板);
1.2、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相关决议文件(需上传,
按企业格式上报);
1.3、《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需上传);
1.4、《国有产(股)的转让方案》(需上传,附参考模板);
1.5、其他相关材料(需上传,按企业格式上报)。
2、实施:
2.1、《关于转让×××股权实施方案的请示》(需上传,附参考
模板);
2.2、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相关决议文(需上传,按
企业格式上报);
2.3、《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需上传);
2.4、《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需上传);
2.5、《国有产(股)权转让的实施方案》(需上传,附参考模板);
2.6、职代会审议会议纪要、决议(如有,需上传);
2.7、《关于国有产(股)权转让方案的法律意见书》;(需上传)
2.8、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 号)、市国资委《关于精简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实集团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部
邵双庆
85214388
审批或上报市国资委
15 个工作日
1
杭实 OA 系统
材料名称 | 材料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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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国有产(股)权的转让方案 | 下载 |
2 | 关于国有产(股)权转让的实施方案 | 下载 |
3 | 关于转让×××股权的请示 | 下载 |
4 | 关于转让×××股权实施方案的请示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