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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公司办公室 2019-0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4月15日由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并根据2008年8月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作了修订。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公司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公司编制了《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根据需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杭实集团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公司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杭实集团网站上查阅《目录》及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址为:杭实集团网站()。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公司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杭实集团网站、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向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杭实集团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571-85211062

传真:0571-85158374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C座25-26层

邮政编码:310012    电子邮箱:gyzc@com.hz.cn

(二)申请的提出

向本公司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填写《杭实集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 在线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杭实集团网站上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2. 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杭实集团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发送到gyzc@com.hz.cn

3.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公司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本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服务。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公司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自申请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信息或给予答复。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公司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救济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司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杭实集团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571-85211626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C座25-26层

邮政编码:310012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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