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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史新波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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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经公司研究决定:

    推荐史新波同志任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你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索取号:JS0058-2015-7-0013 公开机构: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产生日期:2019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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